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焚烧25年

正文  爱情篇絮语

  不知为什么,眼泪止也止不住地流。为这曲子,一曲听了一遍又一遍的《分飞燕》?为这天气,阴得人胸口闷闷的初夏的中午?还是为了将要写下的这些文字……
  把音乐的声音放大再放大,那略带感伤的调子便充斥于整个房间,把我整个人也融了进去。我便站起身来,只需挪动两三步就来到了窗前。

  夏天说来就来了,毫无防备。窗外的色彩也丰富起来,由开始的黄色,到绿色,又到红色、紫色。一辆本田黑轿车停在那里,街道两边是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灌木,齐整倒是不假,就是少了几分生气。有人在打扫街道,她穿件红色的上衣,那红色有些过于的红,让人看了有点眩晕。以至于再回过头看那轿车,竟在眼前越来越小,而且还飘浮了起来,就像小时候哥哥那辆掉了底的玩具车。

  夏天是滋长爱情的季节。这篇文字从冬末春初一路写过来,写到这里,也却乎到了要写爱情的时候了。然而,我竟踌躇起来,甚至想要把这《爱情篇》去掉不写。因为我知道,我是不愿再提过去的。

  他说:“一个人总说自己是件无聊的事情”。我也是这么想。可是,我要说,因为当初我就是把这所有的文字当作祭文的,写完后是要付诸一炬的,就像当年烧掉那几本厚厚的因为被母亲偷看了的日记一样。

  是的,我要说,因为我就是个俗人,我逃不掉情感的纠葛。我知道,这无异于重新揭开伤疤,看那薄薄一层皮背后的流动的鲜红的血;这就像那吸血莱恩,那个流着半人半吸血鬼的女孩儿,被人狠狠地在胳膊上割上几刀,那流出的血和歇斯底里的嚎叫,就是搏得众人狂欢、兴奋的砝码。受虐的心理,我想,我或许真的就有一丝受虐的心理, 不然,为什么,我竟这么喜欢孤独,越是孤独,越是伤痛,越是凄美!

  既然要说,就整理思绪,静静地坐一会儿,慢慢道来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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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  终结亦或伊始

  一杯茶从中午直喝到晚上,水的味道已经越发地清淡,然而把鼻子凑近杯子仔细地闻过,仍有微微的香气,明前茶特有的清香,仿佛是雨后的空气一般。喝干了杯里最后一滴水,水早已没了最初的那股绿豆香味。
  握着还有点发烫的杯底,茶叶在杯底尽情地舒展着,慵懒极了。一些紧紧地斜贴在杯壁上面,另一些交错在杯底,像盘根错节的枝蔓。叶片已经发黄。使劲甩了两下,残茶便粘在了搪瓷水池里。盯了一会儿那堆茶,最终我还是没有去收起它,或许是我的懒惰,也或许是为了留点余香。

  重新捏了些新茶撒落玻璃杯里,蹲在饮水机前面,扳动手指的瞬间,茶叶腾地一下子全都浮了起来。我的一颗心也跟着浮了起来。那长满了白色绒毛的绿茶,便开始在杯子里来回地跳跃、翻腾,渐渐地沉了下去,我的心也跟着沉了下去,不过仍有几片叶子是永远沉不下去的。

  就如同我和他之间,又能有多少可以在心里沉下去,又有几分却还在飘浮着?而我和他之间,也就如同这茶一般,始终如一地清淡着,芳香着。或许可以这样一直到老,我常常渴望着。

  屈指算来,我把自己与外界隔离开来,到今天刚好三个月,也就是说三个月前的今天晚上,我搬进了这个家。

  搬进来的时候,除了一张桌子,两把椅子外,几乎再没有別的东西了。于是,我一个人开始自己动手,布置真正属于自己且仅属于自己的家,虽然我常对宜说,这也是他的家,可是,事实上,他不过在五个月后,在这里住上了三个晚上而已。

  开始到附近的宁官市场去买来地板革,又买了些拼板,然后就是些锅碗盘之类。雇了一辆三轮车,拉到楼下,然后我多给司机两块钱,并叫他帮我把东西抬到楼上去,他不但答应了,而且非常高兴。

  自己动手铺地板,却发现整卷的地板革,不知要怎样才能割开,突然想到刚买了把菜刀,就这样,边铺边用菜刀把地板革切开,然后再把拼板铺在客厅。

  第二天又去买来电饭煲,热水器,饮水机,后来又陆陆续续添加了一些小东西。就这样,虽然是一个人的家,可看起来,也算是设施齐备了。

  在搬进来这个家之前,我辞掉了那份轻松也没有多少薪水的工作,开始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。

  每天只是睡觉,看书,在网上下载电影来看,不然就是写东西。我就这样过着蜗居的生活。宜笑着说我是都市中的隐士,问君何能尔?心远地自偏。

  他对我从来没有太多的要求,他只常说一句话,不管你做什么,我只要你高兴就好!

  他是让我觉得快乐与幸福的人,他所给予我的一切,或许会让我感恩一生。与其说他在与我恋爱,不如说他在教导我如何生活,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,并且努力为我营造条件,让我得以安心只做自己的事情。

  二十多年来,从未有过的一种释怀的感觉。他是个与众不同的人,我知道。仿佛从前生到今世,我一直都在寻找着这样一个人。

  我讲我的事情给他听,讲所有的一切,好的,不好的,都拿来讲给他听。我深信不疑地认为,他也如我这般深深地爱着彼此。

  然而,时至今日,我却无法再确定当初的一切,因为也许那一切都不过是自己想像出来的爱而已。

  也许,我们根本从未相爱过,也许当初曾有过的承诺,根本就只是自己的想像,也许一切的一切仅仅是自己的幻觉。不过,那又有什么关系呢,我的生命中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个人,不能说不是上天对我的奖赏!

  记得几个月前,我问他:

  “等到草绿了的时候,你能来看我了吧?”

  他笑了,不置可否。我知道,他在无法断定一些事情,或者无法答应我一些事情时,总是只会报以微微一笑。

  几天,几个月,几年,一切都是不确定的。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定数。可我仍在继续等下去,因为我相信他说过的每一句话,我也同时记得我说过的每一句话。

  如今,我已不必等待。没有开始的爱,也许根本就谈不上结束。

  是终结,还是伊始?我不知道,真的不知道。我只知道,爱过这一场,我幸福过。

  哪怕只如童话般,这份心情逝去了,只留下下面的对白,却也可以让人回味了。

  他说:“执子之手,与彼揩老。”

  我说:“君当做磐石,妾当为莆苇。莆苇韧如丝,磐石无转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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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  生命,不可以放弃

  静静地把自己扔在床上,无法入睡,这已经是第三天上午了,连续几十个小时沒有进食,沒有喝水,心跳短促而微弱,嘴唇发干。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我并没有刻意地选择绝食而亡,只是大脑一片空白,不愿做任何一个在我看来亳无意义的动作。也许这一刻,死亡离我还远,但我已经能够闻到它的气息。
  我热爱生命,恐惧死亡。每每想到死后一切都成为未知,便陷入深深的恐惧中,然而此刻,却有些渴望死亡,也许只有死亡才能解脱。

  是什么让我在死亡面前,变得如此从容,除了爱,还能有什么?我们所能够生存下去的勇气,无非来自于我们深深爱着的人们。如果失去了自己所爱的人,那还能有什么在我们的生命中是重要的?

  曾经对自己心爱的人说过,你若先我而死,我绝不独活,我要在你之前死去,因为这个世界沒有了至爱的人,活着便失去了意义。可是,这一刻,却并不是因为至爱的人先我而去,而是我爱过的人离我而去,只怕爱终成一场空。

  我想,父母定为我这样的举动而大失所望,甚至于痛心疾首。

 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,以至于亳无心理准备。突然之间,眼前一片漆黑,我失去了整个世界。“我对你放120个心,我才冲动地跟着你,当幸福天地变成漆黑森林,我走不出去,而你也不靠近。”

  爱的誓言仍在耳畔,你的笑声仍在回荡,然而,此刻的你,却是如此陌生。你来了,来得太轻轻,你走了,走得又太突然。你走了,也带走了我所有的勇气,我将如何面对人生,如何再一次鼓起勇气去爱?一次次,我总是输给人生,输给自己。你说你和別人不同,于是,我便相信了你,你说你不会辜負我,我便亳无疑虑地爱上你。面对一个个疑问,你那模糊的解释,我现在终于完全懂了。

  当听到你绝情的话时,心口便一股热浪涌了上来,窒息,空白。睁大双眼,拼命而又无意识地搖头,喃喃地说:“不,不,不是,不是的,这不是真的,不是,不是的”接着就是无助与绝望摧残着整个身心。头发被狠狠地拨掉,落在脚下,几乎可以盖住地板,20平的卧室仿佛是白色的棺材,我四处撞着白得剌眼的棺材板,想要喊救命,可是我只有无声地,大大地张着嘴。

  无穷无尽的失眠再一次袭来,而且来势更加凶猛。除了一杯杯灌啤酒,让自己醉到不醒人世外,我实在沒有好办法。醉了也是独自一人,醒来时,仍是独自一人。

  我的人生,真的容不下些许快乐吗?如此短暂的快乐,却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收回。

  你可知道,你是我的最爱,你可知道,你伤我如此深。你可知道,你是我最信任的人,你可知道,你骗得我好苦。

  什么叫撕心裂肺的痛,这一刻,我深深地体味,什么叫欲哭无泪,这一刻,我终于在实践。

  当死神逼近的時候,你音讯皆无。是什么让我清醒,是什么让我走出去?我走了出去,长长的旅行,家人的团聚,这一切仍无法赶走内心的忧伤,一遍遍拨打无人接听的电话,仿佛垂死的人握着的一棵干枯的稻草。

  夜太静,静得叫人害怕,月光太明,照得悲伤无处躲藏。

  分飞燕,燕分飞,泪双流。

  是这音乐太悲伤,还是眼泪终于可以流,一个无眠的夜,独自守着空酒杯,拥一床棉被,裸露的双肩在淩晨的微风中瑟缩。

  回忆你我的种种,那快乐,那幸福,历历在目,仿佛弥留之际的短暂人生回放。

  不相信,伤心,想要挽回,绝望,不舍,当这一切一一体会过后,我还能做什么呢?只能把自己深深地藏起来,静静地疗伤。

  不要爱,不想爱,此刻的我只要一个人静静地活着,慢慢地参悟我这本永远参不透的人生经。

  好好活着,永远不要为伤害自己的人放弃生命,什么都可以放弃,唯独生命不容许轻易放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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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  飘,飘

  右手捏着重叠在一起的两张雕刻的大红福字,它们的四周刻成中国结的模样,中间是形书的字体,好看的字上面浮了厚厚的一层金色小颗粒,用我那长长的指甲轻轻地一碰触,那些小孔孔中的硬纸块,就伴着细碎的金沙一样的小颗粒,在指缝中流下去,流下去。于是地板上某一处便在暗淡的阳光下,一闪一闪,像极了那夜的星星。
  “天上的星星真多啊!”

  “是啊,真美!”

  老公站在那里,抽着烟。抬头望着天,对我说天上的星星真多。我就想起来,只要我一不高兴就对他说这样一句话,“你去外面睡,去数星星!”

  看天上的星星,是在乡下父母家的院子里,那时,老公从台北搭飞机到沈阳,和我办理结婚证。在等结婚证的日子里,我们回去见了父母。在于我,本来是极不情愿回去的,一向不喜欢別人干涉我的私生活,特別是不喜欢父母的啰嗦。但是,必竟以后老公和家人见面的机会不是很多,我这样想想,也就不再执拗地总要和家人做对了。

  像风一样,来了,又走了。唯一留下的是,门上和窗子上那两个红红的喜字,不同的是,我已嫁做他人妇。剩下的就是,漫长的一个人等签证的的日子。我已经习惯了等待,更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生活。所以今年的春节,我固执地决定要一个人过。仅管家人一再地催促我回去过个年,说是怕我以后去了台湾之后,几年都回不来。我笑笑说,不会的。虽然我自己也不能确定,这一去,倒底能有几次可以回来于家人团聚的机会。

  轻飘飘的,所有的感觉都是轻飘飘的。

  当我还没有彻底从那场撕心裂肺的伤痛中走出来的时候,我却像一朵落花,被风吹进了属于今生的幸福天空。而那天空最多的却是耀眼的繁星,巨大的幸福压过来时,神智总是不清醒的,于是就有了这种轻飘飘的感觉,像醉酒,亦像在梦中。

  太阳快落下去的时候,我今生的幸福就带在他身上,这样走了过来,高高的,壮壮的,一副淡黑色眼镜,一件雪白的NIKE羽绒衣。如果爱需要勇气,那么跨越千山万水,承受相差30度的温差,只身一人而来,这算不算勇气呢?

  他做到了,用他显而易见的,简单的方式做到了。娶我做老婆,并给他的老婆最好的生活。这就是爱。是我所能感受到的最真实的爱。仅管这种感觉让我一时之间如入梦境,可我还是体会到了真实。

  我们在小区的宽阔之地放烟火,这是我长久以来的愿望,与自己的爱人一同燃放烟火。仅管我并没有告诉他,做这件事是我长久就期待的。但是,对于我的要求,我的老公----这个爱上我的男人,都会尽力满足我。有时,他会一脸严肃地说,老婆,我发现我爱你爱得发狂。我就说,那你就发个狂给我看看,然后我就看到一双被放大的眼睛和一张张得大大的嘴巴,接着就听到了自己的笑声。

  七彩的烟火引来好多人驻足观看,我拿着相机录影。老公在一边拿着手机录影。是啊,烟花太炫烂,太短暂了。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让它长久。爱情可以一瞬即逝,而我们的婚姻却不容许只有这一瞬间的繁华,所以我们在事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做了同样的动作。

  用了五天的时间,花了1500百块人民币,换回来两本结婚证,两本相册,两本公证书。而最后,一对对又分作一份份,一人一份。分作一份的时候到了,而我的老公要返回的日期也到了。

  离別的日子又到了。

  出租车上,我的眼泪开始在刺眼的斜阳下一滴滴地往下落,我努力地把头扭向车窗外,希望太阳可以烘干眼泪,眼泪却只会由一滴滴变成一串串。

  回到家后,我开始没来由地赌气不说话,不理人。独自趴在电脑前发呆。我想是我的抑郁症又发作了吧。仅管从没有哪个医生诊断过我患有抑郁症,可是,我时常莫明地不想说话,不想做事,莫明地思维停滞,思绪飘得很远很远,远到连自己都牵不回来。

  双手紧紧地搂住他的双肩,用脸颊轻轻地摩擦他那软软的散发着潘婷洗发液香味的头发。心里有种不舍的感觉,突然想到明天的这个时候,我的双手就又是空空的了。心便沉下去,沉下去。

  老公看着我的眼睛,笑了,说:“因为我明天要走而发脾气吗?你这个凶巴巴的女人。”

  如果相聚注定要有別离,那我宁愿不要相聚,于是便不用来品味这別离的凄苦了,我常悲哀地想。

  手里拿着两张大红的福字,准备把它们两个分別粘在门上的时候,手机响了,接着又停掉了。不用看就知道是家人打来的,这是老规矩。手机只像个传呼机。我很少接电话,只是由我拨回去就好。

  拿起电话,拨了父母家里的电话,接电话的是放假回家的哥哥。我不用想就知道他在催我回去过年。我搪塞着说,呃,不一定,看吧。于是,挂断了电话。

  如果说我是个不孝的女儿,这话我想一点不假。因为我总是自私到只顾自己的感受,只想一个人安静的时候,就不去想父母亲人的惦念。可是,我无法要求我做到一些符合人情,符合有关于孝顺的事情。

  我的世界总是一种轻飘飘的感觉,像极了从几千年前飘来的从那架,紫红色的,描龙刻凤的古琴上流淌出来的那一曲简单而又清幽的乐章。而我总是一而再地把自己于喧囂隔绝开来,再把自己送回到几千年前的那一场场关于爱恨,关于战争的故事当中去。

  伸出手来,发现时光就这样从指缝当中轻飘飘地滑过去了。留下了什么吗?

  一个人的时候,时间仍在继续,生活仍在继续,爱情也仍在继续,而一切都变得那么轻,如同我的心,轻飘飘地向上向上,直飞到无穷无尽的夜空,因为那里有星星,闪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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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  爱在“风”中唱了五百年

  别说爱情的故事是无病呻吟,别说爱情是浸蚀人心的毒药。别说郑风是淫声,更不必把因爱而去做爱,说成是淫乱。人类需要美好的爱情,也需要和谐的性爱。
  翻了翻《诗经》,我不禁茫然若失。仿佛人类从一开始,就喜欢去看别人的痛苦。别离、相思、哀怨、凄惨等等,总之越是让人肚肠寸断,越是让人连连叫好。又仿佛只有求而不得的爱,才是人间天上最美好的情。

  不过,在《诗经》中记载的五百年的爱之音符,经过几千年的传唱,到了今天,恐怕早已面目全非了。统治者因为统治的需要,曲解本意,这是常有的事。使得爱情,这一最原始的、最自然的情感,被好端端地蒙上几层面纱,加上几道门槛。

  关关雎鸠,在河之洲。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。

  关 雎 (诗经.周南)

  雎鸠本是凶猛之鸟,类似于鱼鹰一类的鸟。

  从汉代起,雎鸠就被喻为贞鸟,是爱情专贞的象征。而最大的用意,无非是用来套牢女性忠贞的观念。不然为何都是贞鸟,都要对婚姻忠贞,却允许多妻制存在呢。

  汉代儒家学说,以“关关睢鸠”作为夫妻和谐象征之说,也不过是杜撰,因为《诗经》所记的是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诗歌,而那时还没有用鸟与鸟来象征夫妻的。不过,纵然是杜撰,却是道出夫妻生活要和谐来。这和谐二字,不仅是精神上的和谐,恐怕更多的还是性事上的和谐。

  现代又提出雎鸠在河洲求鱼,乃是君子执着求爱的象征。这样看来,“君子”不过就是凶猛的鱼鹰,而“淑女”也不过就是鱼鹰的猎物—鱼了。男子对于女子执着的爱,用鱼鹰求鱼果腹来象征。这爱情就有些惨烈了。爱你就要吃掉你,就像那曲《老鼠爱大米》。

  这样看来,这爱情篇从一开始就渲染了一种,浓烈、疯狂、争斗、血腥、残杀的场面。这样的爱,轰轰烈烈,惊心动魄。最终以男子征服女子为结局,鱼鹰把鱼吃进肚子里,打着嗝,唱着凯歌离去,接着再去寻找下一目标。

  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。所谓伊人,在水一方。

  蒹葭(诗经·秦风)

  茂盛的芦苇荡,如雪如霜,浩瀚无垠的大水,冷冷清清。可是不管是逆流而上,还是顺流而下,纵然历尽艰难险阻,意中人还是找不到。忽隐忽现,一会儿在这儿,一会在那儿。仿佛有这个人,又仿佛根本不存在。

  看得见,摸不着。可她总在心头萦绕,就是要让这种情感折磨着你,揉得你“为伊消得人憔悴”。

  时值今日,恐怕“伊人”二字,也可以改为“君子”二字了。男子可以如此寻觅女子,女子同样可以为男子憔悴。

  这里虽没有血腥的场面,可却是杀人不见血的冷酷之爱。得不到的就是好的吗?令人结着百千愁怨的爱,才是千古传颂的吗?突然想起西方童话故事里,那结尾常见的一句话:从此,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。这幸福的生活成了结局,却没有人认真去写过如何才是幸福的生活。

  野有蔓草,零露漙兮。有美一人,清扬婉兮。邂逅相遇,适我愿兮。

  野有蔓草(国风·郑风)

  交桃花运,与美人邂逅,采朵路边的野花,真是我的愿望啊!

  谁在痛斥男人花心,谁在说着家花没有野花香?再想想,谁在渴望着一夜激情,谁在期待着艳遇?谁在大骂二奶,谁又在包养情妇?

  想骂吗?那就先骂骂祖宗吧!

  这不都明摆在这里吗。这经传了一代又一代,这歌唱了一年又一年。早已是世人心中的圣经。

  就算是花心的男人,就算风流了,又怎么样?这是祖宗教的。想骂,有这胆量吗?想推翻,有这力气吗?

  还是众人皆醒我独醉,众人皆清我独浊吧!

  弋言加之,与子宜之。宜言饮酒,与子偕老。琴瑟在御,莫不静好。

  女曰鸡鸣(国风·郑风)

  轰轰烈烈的爱也罢,激情燃烧的欲望也罢。都不过是稍纵即逝,过后,一样是该平静的平静,该冷却的冷却。一旦走火入魔,陷入这种循环之中,最终,倘若能够留有全尸,那也将是万幸了。

  王子和公主的幸福生活,如果如同这段对话一般平淡美好,恐怕才是真正的幸福生活。射回来飞禽走兽,和恋人一同烹饪,再有美酒相伴,弹琴奏瑟,如此美好平静的夫妻生活,定会羡煞神仙。

  唱了五百年的《国风》,也唱尽了世间一切爱的形式。谁都有选择如何爱的权力,可是谁都不会有同样的爱的故事。

  爱是亘古不变的旋律,有人的地方,就有爱。男人也好,女人也好,真爱没有界限。只管去爱着自己的爱,别去管别人是否爱得对与错。

  唱吧,高声地唱,继续唱下去,五百年不够,要千年,万年,亿万年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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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  燕都夜话

  凤凰山脚下,大凌河河畔,龙鸟的故乡,燕都所在。
  大凌河自打改建成了水上公园,旁边的酒家随之也多了起来。店面装修精良,桌椅一律是红木的,每四人一方桌,八人一圆桌。门口左侧是吧台,吧台小姐高高的个子,脸蛋圆润,眼睛也水汪汪的,年龄也就是在二十岁左右。同六个服务员一样的装扮,上衣是晚清时期的款式,红色对襟小袄,而下身却是黑色一步裙。这样打扮起来,似乎有些不伦不类,不过倒也没人太去注意过。

  虽说环境改善了,客人也从屋外,挪到了屋里。可于前几年比起来,却似乎少了几分野趣。几年前的这里,河面上立着几根粗实的柱子,撑起用厚木板铺成吊桥似的板面,上面就是一家挨着一家的小吃,塑料棚顶四周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彩灯、塑料拉花。粗野的汉子,袒胸露背,叼着烟的妓女,眉梢眼角一股荡意。时不时地传来肆无忌惮的笑声,伴着跑调走腔的歌声。桌子上下,到处是盐水花生的壳,煮毛豆的皮,零碎的鸡骨头,烧烤用的铁钎子,劣质的用来擦手的纸巾。时不时有卖花的小姑娘和卖花生、卷饼的大娘在人群中走来走去。

  王品孚坐在店门口的一张桌子旁,两腿叉开,一只手放在桌子上,轻轻地用手指敲打着桌面,又不经意陷入了对过去的回忆中。

  年轻的时候,他辞了教师的工作,下海经商。先跑去广州和几个朋友打拼,结果一败涂地,回来后,和老婆离了婚,十三岁的女儿住两位老人的家里,就算是和他生活,恐怕他也没有这个能力与精力照顾好女儿。这些年来,经营饭店,换了一家又一家,却总是不见起色。他累了,是的,他真是觉得累了,并且他的高血压越来越严重,还常伴有心脏偷停。

  这样坐着,想着,不觉就是大半天。下午四点钟以后,客人稀稀啦啦地来了几个。他没有去接待,也用不着他去管,自有厨师和服务员应付。

  史小雅那天穿了一套淡紫色的套裙,袖口和领口是另镶上去的压了褶皱的花边。裙摆一直盖住脚裸。一头黑发高高地束起,手里拿着把蓝色的摭阳伞。看上去二十二、三岁的样子。嘴角笑盈盈的,可眼神却有点暗淡。她走进来的时候,王品孚一直目不转睛地打量着她。后来他对她说,那天我看到你的时候,真以为是仙女下凡呢,那么飘逸,优雅,像在梦境中一样。

  服务员过去问她需要什么。史小雅就小声地问,你们店里有没有别的吃的,我不是来吃烧烤的,我只是饿了,又在这附近找不到合适的地方。服务说,抱歉,我们这儿只经营烧烤和火锅。史小雅站了起来,无奈之下,准备离开。王品孚问服务怎么回事。听完服务员的话,王品孚笑了,走到史小雅面前,问,你想吃什么?史小雅说,我只是出来玩,错过了学校食堂开饭的时间,你这儿有什么吃的呢?王品孚就说,那你等着,我去给你弄碗蛋炒饭吧。

  其实那碗蛋炒饭不那么好吃,史小雅后来对王品孚说。不过,我爱吃你给我做的烧茄子。爱吃,以后我天天做给你吃,他摸着她的头,心中装满了爱意。

  可是史小雅不明白,为什么他每次都是带她去别的店里吃饭。明明自己家开着店,却花钱出来吃饭。她问他,他只说,多学学别人的经营方式嘛。她觉得也有道理,也就不再多问。可是后来,她明白了,这其中是另有隐情的。

  那天,那个中年女人来了,坐在饭店的外间,史小雅坐在里间。就听这个中年女人连哭带喊。好啊,王品孚,你说吧,这屋里,是我走,还是她走。今天,你就说个明白。让我走,也容易,那我们就算算帐吧,这些年,你欠的钱,你都还清了,我就走,不然,你就马上让她给我滚。王品孚来回地走着,央求着,却又无话可说,你别这么大声,好不好。你听我说,你先别生气。说话别这么难听……

  中年女人对史小雅说,你年纪轻轻的也往里陷吗?我陷进来,拔不出去,已经够后悔的了。你要是真心对他,我可以离开,必竟,我不能给他婚姻。

  王品孚对史小雅说,这么多年来,你也知道,是她一直在接济着我,我也欠了她不少钱。要说还,那是根本算不清,还不清的。她也挺不容易的。一个女人独自支撑着生意,丈夫常年在外。我知道你对我好,可是,你这么年轻,我不能给你幸福,要是我身体好点,还可以重新来过,重新打拼,可是我老了,身体也完了。打拼不动了。小雅,你明白我的意思吗?我知道你有梦想,我知道你想四处游历,要是再退后十年,别说新疆、西藏,就是跑遍全中国,我也陪你去。可是,现在不行了。

  史小雅笑了,脸上毫无表情,很镇静。慢条斯理地说,好了,你们都别说了。你们累不累啊。真逗!!呵呵……

  那个中年女人和他一起走了,临走的时候,王品孚嘱咐史小雅晚上就在店里睡吧,把门关好,不会有事的。如果有人来叫门,你也不要开。史小雅点点头,一句话也没有说。

  她突然觉得可笑极了,这简直就是场闹剧,而根本这事儿与她一点关系都没有。她就像个看戏的。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,她既不生气,也不悲伤。

  第二天,史小雅踏上了列车,准备从此离开。车走到中途,CALL机响了起来。一直在响。下了车走进候车室,史小雅回了电话,电话那头,王品孚焦急的声音,只是重复着两个字,等我!等我......

  初春时节,天气有些微寒,并且下着小雨。王品孚出现在候车室门口的时候,黑色的皮夹克上面闪着湿漉漉的光,头发粘在额头。一双不舍、忧伤,充满怜爱的双眼,盯着史小雅欲言又止。

  他坐在店门口的一张桌子旁,轻轻地用手指敲打着桌面。客人仍旧是稀稀啦啦的。半死不活的生意,没精打彩的人。他站起来,伸了个懒腰,想起刚才的那些,吃吃的笑了。

  服务员问他怎么了,他只是摇了摇头。心里说,难道要我告诉你们,我做了场春秋大梦吗?

  月夜,无云。燕都夜话,多是情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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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  破碎的季节

  抽打了两天两夜,不知这一场还算不算渡边淳一笔下的“春疾风”。但是,风雨过后,一天比一天热起来,倒是毋庸置疑的。
  对着电脑傻笑的时候,“啪”的一声巨响,从窗外传来。我顿时打了个哆嗦,别说这么大的动静,在平时,就是连突然响起的电话声,都会吓得我心惊肉跳的。以为会是飞机坠落或者是有人跳楼之类的事情发生,所以,满怀好奇心地打开窗户,再拉起纱窗,把头探出去,左右看了看,除了一地瓷器的碎片之外,没有发现更令人震惊的物件,想必这声音,就是这碎片在形成的一刹那发出的。那应该是个花瓶或者是罐子一类的瓷器,器身外面施着厚厚的蓝釉,是那种略显紫色的深蓝,里面是白瓷,色泽不是很纯,质地也不细腻,器身也很厚,看来倒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,碎了就碎了吧。我兀自胡乱地想着,想来一定是被风吹落下来的,倒也可惜,一件完好的东西,就因为一场风,“啪”地一声碎了,还碎得这么均匀,那一声巨响,是什么呢?是哀怨,愤怒,还是惊叫,留恋……总之,是它发出的最后一声尖叫,以此完成它的生命。

  “破碎的季节”,我忽然想到这个词,可能就是因为这场疾风,或者是这“啪”地一声,也或者是因为,天气突变,所带来的身体上的不适。人整个也要破碎了,听着风声、雨声,入骨入髓,像是一把钢刀,在各个关节间游移,切断了所有的筋络。

  天气好转的时候,看着扔了满地的衣服,心里头就开始堵得慌。记得大学时,经常会把一些不想要的东西,不穿的衣服,扔掉,或者送人。比如一套珍珠项链,一些配毛衣的挂件,还有化妆品什么的,都统统扔进垃圾桶。扔完之后,是无比的轻松与喜悦,仿佛卸掉了压在肩上的重担一样。

  这只旧提箱,落满了灰尘,算一算,它也跟了有我几个年头了,地方也没少跑。大连-赤峰-北京-上海-沈阳,有时,不知道是它拎着我走,还是我拎着它走。这么跑来跑去,一路追寻,倒底在追寻什么呢?

  翻出来夏天的衣服,想穿的留下清洗,不想留的扔掉,又整理下扔在椅子上,地上的厚衣服,想穿的留下清洗,不想留的扔掉。扔了几个方便袋后,坐在地上,长长地出着气。

  箱子里侧有个内兜,里面一支很重的仿黄金的钢笔,是母亲在我去上海之前送的,钢笔外面刻着“洛阳亲友如相问,一片冰心在玉壶”。还有一本红色的献血证,这已经是第二次献血,记得那是个冬天,刚刚下过雪,天很冷,我跑到采血车上,要献400cc的血,结果抽到300cc时就抽不出来血了,抽血的医生说真可惜,只能算你200cc时,我一脸的无所谓,对失去自己的东西时,总是表现出少有的大度。有点傻气,母亲一点没说错。等再站到大街上时,透心的冷,冷得上牙打下牙。除了这两样东西外,还有两张照片,照片上是同一个人。

  照片上的人,脸上还有点稚气,很单薄的样子。眼神虽然有点迷茫,可是深深的酒窝,和好看的眼睛,总让我有种骄傲的感觉。我常拿出照片向寝室的同学们夸耀:“看,这是我弟弟,我表弟,长得帅气吧?”

  姐妹们凑过来,就会赞叹连连“还真挺帅的”,这时候,我知道我的脸上是洋溢着笑容的。

  阳光穿透清泠的空气,顺着窗户直射到我的脸上,我睁了睁眼睛,阳光太刺眼睛了,我又转过头去想接着睡。屋门“吱”地一声开了。有脚步声过来。

  “青,你小点声,你蝉姐还睡着呢。”这是表姨的声音。

  “哦”地一声,门又被关上了,脚步声也没了。

  我用力睁开眼睛,再苦苦地思索,原来是在山里,这是表弟家。

  公鸡一遍一遍地打着鸣,鸟儿在房前树梢上嘻戏,灶堂里传来噼噼卜卜的声音,姨夫在外面喂牲口,青弟帮着表姨做早饭,一家人都低声地说着闲话。一种温馨的感觉,从心底里升起来,要是可能,真想就这样留在这里生活下去。

  站在门口,伸了个懒腰,深吸了口气,真是不一样啊!天,是一眼能望穿的碧蓝,云淡淡地,飘在天边,阳光毫不费力地直射而下,一下子无法适应强光的眼睛,只好眯了起来,几只刚满月的小猪跑过来,拱我的鞋子,身子胖乎乎的,白色的毛稀稀地贴在身上,全身上下,透着粉红的肉皮。

  “蝉姐,进屋吧,吃饭了。”表弟站在身后,我转过身去,几年不见,他已高我一头多,嘴角也有了黑黑的胡茬。抿着嘴,微笑着,还是那张脸,却少了点东西,少了什么?

  我皱了皱了眉,像突然想到似的说“哦,好。”然后和表弟进了屋。

  少了什么,应该是照片上的稚气。他已不是男孩儿了,已经是做父亲的男人了。想起就是这个男人,昨天晚上,把我从家里接了过来。他对母亲说:“大姨,让我蝉姐去我家住几天,散散心吧。”

  青看到我时,我正坐在那里一个人喝闷酒,喝得心里有点冷。青轻声说:“别喝了,蝉姐。”我没有看他,自顾自地喝。

  “别喝了,蝉。”这一次,他一下子夺走了我的酒杯,而且连称呼也变了。

  “嗯?你还反了,连姐都不叫了!不像话。”我嘿嘿地边笑边说,头有点晕。青没说什么,过了一会儿,他做出一个出乎我意料的动作。我被他紧紧地搂在怀里,有点喘不过来气,可能是因为喝了酒的原故吧。

  “姐,别喝了,你这样,我看着心疼。”他把下巴抵在我的背上,几乎是哭着说出这句话来。

  摩托骑得很慢,青一只手握着车把,一只手拉过我的双手,让我抱住他的腰,腰很瘦,男人的腰应该再粗点,我想着。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,问我冷不冷。

  夜,静静地,连风声都没有,耳畔只有发动机的声音。路上没有什么行人。黑暗中,仿佛天地间,只有我和青两个人。青虽然瘦弱,可是紧紧贴在胸前,仍然很温暖。我喜欢这种感觉,黑夜、旷远、寂静、寒冷又温暖,种种感觉交织在一起,让人有种说不清的迷醉,或许就是这份说不清,才更让人迷恋。

  远远地有灯光闪现,青的车停了下来。那是个河沟的岸边上,过了这个小沟,不远处就是表弟家了。那里有一家人正在等着我们,其中包括弟妹和刚满月的小外甥。此时,我有种预感,是要有事情发生了。

  青掏出烟来,点燃了,在一闪而灭的火光中,我看到青微微眯起的眼睛,长长的睫毛下,透出年轻的活力,还有一种很动人的感觉。我虽然喜欢他,可是仅仅单纯地因为他是表弟而喜欢他,一直觉得他是个小弟弟,需要我指引他,关爱他。而现在突然之间觉得,青原来也长大了。

  “蝉姐,我其实一直喜欢你,五年前见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。”青把吸了几口的烟扔在地上,踩灭了,然后把双手搭在我的肩上,说出这样的话。我并不觉得稀奇,当他夺了我的酒杯的时候,我就明白了他的感情。可我能说什么,能做什么呢,一口拒绝他,告诉他,我只把他当弟弟,告诉他,他喜欢的蝉姐,如今早已心灰意冷,对任何男人都没兴趣,我不能,他是弟弟,是我一直关爱着的,唯一的表弟,我只想给予他想要的一切。

  就像前几年,他写信给我也好,打电话给我也好,再忙,我都会耐着心地去引导他,教诲他,希望他能学得一门手艺,将来虽说没有文凭,总还是会有口饭吃的。而表弟他也是听我的话的,用攒了几年的钱,去学了修理汽车。人总是这样,在不知不觉中,受身边的人影响的同时,也在影响着自己身边的人。表弟能听我的话,这让我很欣慰,可是这份情感在他心里竟成了儿女私情,这是我不曾料到的,也是我不愿的。我不禁为此有些自责,像做了什么对不起青的事一样。

  所以在面对青提出的要求时,我没有拒绝,也不容我拒绝。我笑了,微笑了一下,轻轻地抚了抚青的头发,说:“傻孩子。”是啊,青在我心里,一直就是个孩子。虽然只小我三个月。

  青吻我的时候,我抬头望着天,北斗星很亮,我经常在夜空中寻找北斗星,也是因为北斗星最好找。除了北斗星,我发觉,所有的星都很亮。只要你放开眼睛,每一颗星都是在闪着光的,而且都是亮的。只因距离的远近,一些本来很亮的星,在眼里却变得暗淡了。青只是吻了吻,就很满足。

  在表弟家住着的半个月里,我很快乐。青拉着我的手,走在山坡上,前面赶着几只山羊,羊儿悠闲地吃着草。青说,真想一辈子这样拉着你的手走下去。我笑着说,不吃不喝吗?青就说,不吃不喝,我们有西北风就够了。我想,那一刻,我是真的动了心,想要在山里住下去。

  可现实是,我不属于那片土地。而青在我的天空下也不能自由地呼吸。况且,我对于青的感情,并没有到爱的程度上,这也许才是最重要的。

  青送我回去的路上,泣不成声。说,心像被掏空了,难受极了。可我的心里,只有抱歉。我虽然此时此刻需要有人来关心,可是绝不能是他。青留了他的手机号码给我,告诉我,不管走到哪里,一定打电话给他。还要我等着他,说他要离婚。我只能劝他一句,别做傻事。虽然他这时听不进去我的话,可是我知道,我多说一句,都会害他更深。

  几天后,我便离开了,而他的电话我也从手机里删掉了。两三年来,我一直把这两张照片放在箱子里,随着我飘来飘去,也算是对青的一份挂牵。

  该扔的都扔了,还留这照片做什么呢。我这样想着时,就一把扯碎了照片。接着就把照片撕了个稀巴烂。留也罢,不留也罢。能记在心里的情分,总会记在心里,记不住的,不想记的,光靠外物来维持,也是无济于事。身外之物太多了,总是个负累。

  碎了好,碎了也好。破碎的季节,就这份情感,也随着那一声巨响而去吧。不留下什么最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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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  梧桐生矣,于彼朝阳

  《诗经》大雅篇“凤凰鸣矣,于彼高岗,梧桐生矣,于彼朝阳”。朝阳市的名称取自于此。
  与其说穿梭与各个城市之间是在为了谋生而疲于奔命,勿宁说我是一只掠过城市上空的飞鸟,走马观花般地旅行。偶尔落于某个枝头,只为那时风景绚丽。

  贯穿于整个市区的朝阳大街上,洒落着一处又一处的梧桐叶子。师专校园内,同样也有梧桐叶落。黄昏时分,常有女生弯腰拾捡落叶。我只向同学要过一两片,夹在书里。后来,也曾在朝阳大街上捡过一片,同样夹在书里,不过,事隔多年,夹有落叶的书本不知已往何处去,对于梧桐叶的印象,也只能透过模糊的记忆,在心中默黙地回忆了。

  商业城的广告牌下面,梧桐树底下,站了一排穿着俭朴的学生,每人旁边停一辆旧自行车,车子前面挂个牌子,上面用各种笔体写着“家教”两个大字。大家都尽量穿得朴素些,或者是穿一件学校校服的上衣,尽量把腰站得直一些,为的是给家长留一个好印象,仿佛每个人就是件待价而沽的商品。做家教的收入是每小时5块到15块不等,但如果一天上两个小时的课,一小时以10块计算,一个月下来,如果天天有课,也能赚到600块钱,这对于经济条件并不好的穷学生来说,也算是笔不菲的收入了。

  我也曾在在树底下站过,只是短暂的一个下午。后来,我就想了个省力的方法,写了篇简单的自我介绍,大约就是介绍一下,是什么学校的,什么专业,要教什么,最后定下一个小时5块钱。然后花15块钱,到打印社印了一批小广告,晚上下了晚自习后,我和同宿舍的老六(那时候我老七,老八是下届师妹),骑上自行车,到朝阳大街上,隔几米远就往电线杆上贴一张。还有点像做贼似的,草草地贴上,迅速地离开,然后会不住地咯咯笑。贴完以后,我也没指望能有什么效果。结果第二天,就有电话打来,就这样,我找到了第一份家教,也是最后一份。

  虽然我标明一个小时5元钱家教费的价格是最低的了,却还是那位女士钻了空子。因为我没有注明一小时只教一个学生,于是她就让我教两个小孩,一个是她刚上一年级的小女儿,另一个是她上初中的侄子。我想想后说,可以先教她的小女儿一个小时,然后再教她的侄子一个小时。女士同意了。总体来说,事情还算顺利。而且关键的还是,她家离学校非常近,只需几分钟的路程。

  这是位孤独的女士。每次去,都只看到她一个人接女儿回来,然后就是很严厉地管教女儿,告诉她看动画片的时间结束了,要学习了。女儿想下楼去玩耍,她就说,昨天带你去过了,今天干嘛还要去,而且,天天玩耍不学习,你的课程怎么跟得上。她跟我的话是很多的,或许认为我是个有知识的人,值得她诉说,她和我说她的心态上的变化,她说,一个丈夫常年在外的人,时时处处都得坚强起来,不能让别人说她没有男人过不下去。以前她是个争强好胜的人,在单位经常与人争这争那,可是自从有了孩子,她不再去争了,把全部心思用在女儿身上,她说,女儿是她的一切精神寄托。

  记得有一天,她偶然间谈到自己的母亲,说母亲一生不容易,自己从小失去父亲,兄妹几人只靠母亲卖雪糕来维持生计。记得,一天突然下起大雨,母亲推着三轮车,在泥泞不堪的街道上拼命地推着,雨水浸透了全身,可母亲却顾不得自己,而是用身子去护住雪糕箱,怕一箱雪糕就这么白白地费了。要知道,那是一家人三天或者是一周的生活费。她那时还小,帮着母亲用力地推车,却根本起不多大作用......说着说着,女士不禁泪流满面,我也不禁在一边陪着垂泪。人,生之艰难,又岂是一句两句能道尽的,而母亲的伟大,又岂是一段两段文字所能表达的。

  我只在她家做了八天的家教,后来因故没能继续去,女士还曾打电话找过我,希望我可以继续去,我却只能报以遗憾。虽然只有几天的光景,可是这一份工作所留给我的东西却令我至今难忘。但倒底留下的是什么,竟说不清。

  不知道如今的朝阳大街上是否仍是梧桐摇曳,更不知师弟师妹们是不是此刻就站在商业城的广告牌下面待价而沽。不管怎样,经历过就是一笔财富,无须去管它能否带给我们什么利益。眼前的利益是不值得一提的,也是短暂的,真正能留下的,是你曾经拥有过那样一场经历,或者说是一种成长的心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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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  二进奉天

  公元2002年夏末秋初,淫雨霏霏,初临奉天(即今沈阳)。
  那年,在繁华的市中心还有一些低矮拥挤的小平房。第一个晚上,我便是在那里度过。长4米、宽3米、高2米,一扇小小的窗,木板搭成的床铺。所谓屋漏偏逢连阴雨,当天晚上,下起瓢泼大雨,电闪雷鸣。房顶四处漏雨,雨水顺着墙壁,夹着黄泥,哗哗地流到床上,床上除了我当天下午在夜市上买的一床薄凉被外,别无它物。我蜷缩在一角,惊恐地望着地面,地面早已积了厚厚一层水,然而,居然还有水,顺着墙洞,沽沽地往里流。

  “妈,妈......”我第一次感到一种恐惧和绝望,就是在来沈阳的第一天晚上,在那样一个雨夜,我感到从未有过的无助与孤独。含着眼泪,伴着雷声、雨声,婴儿般地喊着母亲。我心里暗暗决定,明天不管怎样,我一定得换房子。好不容易挨到天亮,雨也渐渐停了,见到太阳,总是让我觉得凡事还不至于有想像中那么令人绝望。

  天刚亮不一会儿,便来了一群人,男男女女,叽叽喳喳,最后,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对我说,希望我马上搬走,因为这房子是他们的,根本没允许谁把它租出去,而且马上有人来收这间房。我被弄得一头雾水,只好去找租我房子的那家中介,说明来意。那家中介还算客气,扣了我的中介费,扣了我一天的房钱,其余的都退给了我。不管怎么说,拿给别人的钱,还能再要回来,就算损失一些,还是值得庆幸的。

  然后,我就抱着唯一的被子,拖着行李箱,开始在大街上游荡。小广场的长凳上,坐着老老少少很多人,看报纸、下象棋、聊天的人们脸上都是一份怡然自得的神态,而我却全然没有这份恬适的心情。下一分下一秒,我将身往何处,何时何地才能安定下来,全都是一个未知数。

  闷热的中午,终于熬了过去。从早上到现在仅喝了半瓶矿泉水,火一般燃烧的喉咙根本咽不下一丁点的食物。还得想办法找房子,我经过一番思考后,做出了这样的决定。一个搞中介的中年女人向我介绍了几处叉间(就是与人合租),但都不如意,最后女人看着我,想了想说,一个小姑娘家,出门在外不容易,这样吧,如果你不嫌远,我把我家的一间房租给你,两个月给我500块。她没好意思说一个月给250块。我想了想,也实在是没办法,离市区远点就远点吧。就这样,房子问题得以解决。

  房东的条件并不是很好,这套房子也是刚刚货款买下来不久。下岗后房东一直在四处找事做,最后才做起了房产中介这一行,全部的产业也只是一张写满了租房信息的白纸而已。白天就把这张纸用几块石头,压在那个小广场上,然后站在那里等客人。房东是个热心肠的人,黑瘦而高挑的身材,说起话来,声音尖尖的,并且带有纯正的沈阳口音,她并没有因为我是外地人而对我有所怠慢,相反因为得知我是大学生,反而多了几分敬意。房东把床上用品原封不动地全都借给我用,这对于一无所有的我来说,是莫大的奖赏,我很是感激她。就这样,总算安顿了下来。

  第二天,人才市场里,黑压压一片。花了一块钱,走进二楼招聘现场。转来转去,也没发现一份工作适合我做的,不是要求年龄、身高之类,就是要求经验几年以上,再就是学历要求也高。最后,路过一家公司,招聘业务员。我就填了一份简历,递了上去,那个30岁左右精干瘦小的男人挂着一脸具有职业性的温和的笑容,告诉我下午2点到国发大厦面试,还好心地告诉我行车的路线。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经理,安徽人。然后又绕了一会儿,我便没精打采地走了。

  下午,国发大厦。电梯上到第12层,我走了出去,走廊里老远看到一个身材微胖的女人站在门口。冯姐,西安人,这家销售公司的会计。再一看门牌号,正是要面试的地点。简单地询问了几个问题,然后简单地说了下公司情况,冯姐告诉我下周一来参加为期一周的免费培训。这当中还有一天的时间,我又跑出去找了找,当然以我又没经验又没能力的现状,也找不到比这更合适的工作了,再说,如果不马上工作,我连吃饭都解决不了了。最主要的是,这家销售公司,有现场提成。就是说,你当天卖出去货,就可以拿到一笔钱,月底再付另一笔。

  就这样,我开始了挤公交车的生活。每天早上6点钟出门,坐两个小时的公交车,到公司,接着,又是拎着一个小提箱,四处的找车、坐车,找地点。那时候去的最多的地方,就是街道办事处、派出所、乡政府之类的地方。有时下午要去的地方与上午的地方相隔太远,中午根本来不及吃午饭,只好在公交车上,买两个煮粘苞米,坐在车上,一边忙里偷闲地欣赏城市的繁华,一边津津有味地大嚼着苞米粒。晚上下了班回到家时,早已是夜深人静。躺在床上,捏着酸痛的双腿,脑子里却还得考虑明天要如何应付要见的人,如何应付别人提出的问题,如何分析顾客的心理,更要如何抓住时机,卖出第一件产品。

  每个人最开始的时候都是脆弱的,就像当被高楼大厦包围住,不知身在何处时,那份恐惧和无助,就曾经无数次地吞噬着我的心。还有行到半路,天起不测风云,狂风大作,大雨倾盆之时,无处藏身,却仍怕担误了预定的时间,而冒雨前行时,那份凄凉。不身亲体会,谁也无法说出个中滋味。

  一个陌生的城市,硬是叫我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内,熟悉了所有的公交车路线,直到有一天,一个南方口音的男士,向我打听如何倒车到故宫时,我稍加思索就给他指出了最佳路线,这时,我才意识到,自己不知不觉中强化地记住各条路线。想想,人的潜能真是不可思议的。

  付出与回报之间的比例,有时还是成正比的。这样子的辛苦,在最后我拿到手的那1700多块钱后,所有的汗水和泪水,终于得以回报。

  后来,离开奉天,辗转又到过几个城市。然而又在毫无预料当中,再一次回来。

  公元2004年秋末冬初,肃杀萧瑟,由沪重返奉天。

  相隔两年,这座城市又已是另一番景象,我只能说一句,进步了,发展了,别无他言。再想去找当年那间小平房,却踪影皆无,就连熟悉的街道也变了模样。让我不禁想起毛主席的一句诗词“萧瑟秋风今又是,换了人间。”

  重新回到北方,是来定居生活的,这与当初那份漂泊的心境,自是不同,步履间,多多少少就带着几份轻快与安然。在上海外贸公司期间,做过那样一份压力大、强度大、节奏快的工作后,这一次的工作,相比之下,让我心满意足,更重要的是,同事之间那份融洽与情意浓浓,更让我眷恋。

  悠悠闲闲地过了一个冬天,雪花铺天盖地般坠落的晚上,躲在暖意融融的小屋里,吃火锅,喝啤酒,打麻将,然后再睡到第二天正中午。这让我想起来,曾有人鄙夷地嘲笑北方人,讲究吃喝玩乐,又懒惰,并且没有创业的魄力,只顾“老婆孩子热炕头”。其实,各地有各地的风俗,因为气候的不同,人的性情也不同,任何人都没必要去评价别人的生活习性。

  开春的时候,我应聘到了这家公司,并且签下了一年的合同。以我电脑操作的水平,应付工作上的事情,可以说是绰绰有余,并且额外的,还叫我跟着师傅学习实验技术,师傅40多岁,白白胖胖的,个性开朗、豪爽,笑起来会拍着手,哈哈大笑,说起话来,也会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,但是,心思仍非常细腻,又不失女性的阴柔之美,典型的东北女性。我喜欢这样个性的女性,也同时欣赏着她的个性。我叫她沈姐,因为初见时,觉得她很年轻。

  在公司的日子,是我这几年在外漂泊以来,过得最开心的一年。我至今仍这么认为。那是一种身心愉悦,没有压力,没有人情上的寡淡。有的是如火一般热情的乡亲,有的是可以互相倾诉生活上的烦恼的同事们,有的是一种浓浓的乡情,这或许就是因为人们故土难离的原因吧,或许是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。

  有些时候,我总会想,如果这件事就这么一辈子做下去,会怎么样。所以也就常常过于考虑将来,而忘记了今天。可有些时候,本打算一辈子过下去的生活,却会无端地中途停下来。世事无常,前途未卜。一切都是在未知中变化着,昨天还以为,重回奉天,一定会在此定居而后终老,可今天就发生了变化,我又成了一片无根的浮萍,飘来飘去,究竟何处安身立命?

  如若不然,四海为家。可我是女人,也不过是小女人,真要学那楚狂人,恐怕还得再多修炼些时日。但转念一想,心若有家,身又何处不为家。

  反反复复,出出入入。奉天,这座古城,像一位身穿华美朝服的老人,手捻银白的胡须,一抹微笑挂于唇边,笑着,俯视来来往往的过客和居于这里的人们。不管今时今日居于此处,还是明日泊于他乡,慈祥的老人,你的笑,永远萦绕心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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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  与晨光相约

  又是个无眠的夜晚,清冷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,隐隐约约地照进来。天气越来越冷了,因为我的身体已经开始随着天气的变化而略有不适,各个关节开始阵阵地刺痛,小腿以下,开始越来越凉。站起身来,活动一下酸痛的腰和冰冷的下肢。
  阳台外,高速路口的灯光还亮着,对面那颗红得像血一样的圆盘,开始慢慢升起。我喜欢静静地看那片红色改变色彩与亮度的过程,喜欢阳光渐渐刺痛双眼。虽然我常常与深夜相守,然而却盼望朝阳。夜,因为黑暗,因为静谧,它让我更加能夠深切地感悟到最本质的东西,因为感悟而常常在深夜绝望,然而,每当看见晨光洒落大地,那一切忧伤与绝望便又会消失殆尽。所以,晨光,是勇气,是希望。

  米克说,信靠主吧!就在那时,我做了基督徒,我开始向上帝忏悔,是的,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灵,神就在我们的心中。神主宰着一切,把自己交给神,也就交给了自己。姐姐说她宁愿相信有鬼,我想对她说,神与鬼只在一念间。我说,人是渺小的,脆弱的,无助的,我们都需要背后站着位神!就像背后升起的一轮巨日,让它的光芒笼罩你的全身,你才不会感觉到寒冷与孤独。

  常常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猫,总是想找个人依偎,总是想让某个人做自己一辈子的依靠。可是,这个世界的变化太多也太快,我总是被惊醒,就像是晚上那个噩梦一样,被自己的哭声吵醒,刚刚暖和过来的身体,再一次陷入寒冷。我想我错了,我找不到人可以依靠,谁也不能是谁的一生一世,而只有神,只有自己,只有背后的曙光才是真正的我的一生一世。这样我才不会失去,因为只有神才不会抛弃我。

  想起几年前在上海,一个人远离故乡,在一个陌生的城市,为了生存,而忍受一切时的情景。按秦岭、淮河的分界线来划分南北,上海属于南方城市,而我是个彻底的北方人----东北人。也许是中国太大的缘故吧,南方人和北方人难免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相互排斥。那时我在一家外贸公司做外贸业务,老板是个杭州人,到公司的第一天,我的老板就坐在我对面,对我直言不讳地评论北方人如何如何。他说,北方人还沒有进化好,还停留在原始状态;他说,北方人表面上看起来讲什么“哥们意气”,实际上对发展亳无用处。而我,也只能对此付诸一笑。因为从未接触过这方面的工作,而且当时我的电脑水平也沒能像现在这样熟练,所以做事很慢,他就又说,北方人都是这样,动作总是缓慢,思维也迟钝。因为工作上的压力,因为生活上的受挫,那时,我常常失眠,也常常站在阳台上看夜晚的天空,顺着北斗星的方向,想像着故乡的模样。总是天边出现一线白色时,才能小睡一会儿。后来,因为我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,我想,责任并不能完全在我,但我沒有狡辩,我不喜欢于人争论,所以,就这样被扫地出门了。失去了工作,一下子不知道明天的生活将如何进行下去。我把自己关在那间,除了一张床,一张破桌子,房顶吊着一个风扇外,別无它物的出租屋里,开始写东西。我想把我这二十几年并不长的人生记录下来,在吃光最后一粒米的时候,我吞下了数十片不知名的乱七八糟的药,然后静静地躺在床上。最后,我还是无法忍受腹痛所带来的痛苦,拨通了电话。

  从那后,我对自己说要珍爱生命,要让自己健康、快乐地活着,只要活着就好。就像现在仍然可以看见一次又一次清晨的阳光。当我们可以珍惜自己的生命,做自己生命的主宰的时候,我们就要好好活着,如果有一天,我们听了神的招唤,也将从容地离去。然而,如果也能像三毛那样,真正可以放下一切,自己选择自己生命的长短,我想那也是一种幸福。总之不论怎样,活着,能见到晨光,还能够感受,便是幸福,便要珍惜。

  如果还能因为阳光的浮现,因为看到黎明而感动,那我就仍是有爱的人。心中有爱,就会有勇气面对人生。有勇气面对人生,就不会失去希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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